长沙市雨花区时新玩具商行(经营者何晋兵):
本局已受理长知法处字〔2017〕36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请求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及口头审理通知书。其中请求书副本主要内容为:请求人广东艾力达动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认为被请求人长沙市雨花区时新玩具商行(经营者何晋兵)销售、许诺销售的玩具“暴风星兽神枪”涉嫌侵犯其专利号ZL201630395143.7名称为:“玩具(疾风星兽神枪)”外观设计专利权,向本局请求确认你方以上行为侵犯其专利权;责令你方停止上述侵权行为、自行销毁侵权产品、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对你方处以罚款和其他处罚,同时请求责令你方赔偿其经济损失。证据材料包括:请求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公证书(2017)湘长麓证民字第4635号。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本案处理。本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在本局会议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头)进行口头审理,请你或者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10日
(联系人:谭啸 8866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