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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6-06-14 09:43:0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和计划;研究拟定专利、商标、版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牵头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负责长沙市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行为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理和协调专利、商标、版权纠纷事宜;指导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四)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应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注册商标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监督、指导商标行业组织工作。

(六)负责全市版权管理工作,推进版权产业发展。负责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作品登记、版权交易等工作,负责网络版权监管,维护网络版权秩序;组织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

(八)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工作国际联络、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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