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100问

知识产权100问之专利篇


发布时间:2016-08-29 11:05:00

知识产权100问

 

二、专利篇

 

9、什么是专利?它有哪些特征?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依法授予申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包括独占、使用、转让和收益等权利。

专利的特征主要有三个:

(1)独占性。拥有专利可以独占市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专利。

(2)时间性。法律对专利的保护规定了一定期限,专利权只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有效。

(3)地域性。一项发明在那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例如,中国专利只在中国受到保护,如果没有在美国申请就不受美国法律保护。

10、专利有哪几种类型?它们的保护期限分别是多长?

根据保护区域的不同,专利可以分为国内专利和国外专利两种。

国内专利是指向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保护的专利。在我国,专利又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国外专利是指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部门申请保护的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均从申请日算起。

11、为什么要申请专利?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竞争对手将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确保自身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安全可靠性。这样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不被他人仿冒,同时可以独占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了专利,专利权人在这个国家(地区)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没有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国际知名的大公司往往都申请了很多专利。2011年IBM获得6180项专利,连续19年成为全球专利申请最多的公司,公司每年从专利中获得的利润接近10亿美元。2002年以来,国内企业“华为”的专利申请量一直居中国企业第一位,2008年首次占据PCT专利申请公司(人)首位。

以下单位和自然人可以申请专利: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所在单位。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合作或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四)专利申请权的合法受让人。包括通过合作转让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以及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

(五)外国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办理,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12、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就一劳永逸了?有专利证书的专利一定有效吗?

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失,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即可无偿使用。

有专利证书并不能证明该专利一定有效。证明专利的法律状态最有效的文件是专利登记簿副本,它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仅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所以通常都是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13、什么是专利申请日?专利权是从申请日起开始保护的吗?

申请日指发明人或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授权后,专利权才能受到有效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一时段申请处于保密阶段。这一阶段对其权利的保护形式是在该发明专利申请日以后再以同样的主题申请专利则会因与在前专利申请相抵触而将丧失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自该申请公布至其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14、有了发明创造先发表论文或先推出产品,然后再申请专利可以吗?

应先申请专利。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或推出产品。因为,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而不是发表论文或推出产品,以防他人抢先申请专利或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导致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15、申请国内专利的途径有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国内专利:

(1)专利申请人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或电子申请,或到其设在各省的代办处办理专利申请。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撰写的专利申请质量较高,可以避免因申请文件撰写质量问题而延误审查和授权,但需支付一定的专利代理服务费。

16、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主要有哪些?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出专利申请。

(2)受理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3)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的格式、法律要求、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予以驳回。

(4)公布申请。对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初审合格后立即公布。

(5)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也可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

以上(4)、(5)、(6)条仅适用发明专利。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17、如何申请国外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有哪些好处?

申请国外专利的途径有:

(1)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应向该国的专利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2)PCT途径:PCT国际专利申请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申请人要求的话,该国际专利申请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应当注意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通过PCT直接得到专利授权。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申请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法律和相关规定时才有可能获得该国的专利授权。

利用PCT途径申请专利的好处是:

(1)简化申请手续,节约申请费用

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手续减少了费用。

(2)推迟决策时间,把握申请主动权

在国际申请阶段,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根据这些报告,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进而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并提交国际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3)完善申请文件,确保专利质量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初步报告,修改和完善申请文件,从而得到一篇高质量的专利文件。

18、什么是专利代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有何好处?

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国家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咨询、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诉讼代理等有关事务。

办理专利事务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如果申请人不熟悉专利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因为专利申请首先要撰写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和具备撰写实践经验的人是很难完成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权利的保护程度。另外在申请文件提交后,要想获得专利授权还有许多道程序,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19、申请国内专利要提交哪些材料?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申请专利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定是否申请专利,有的产品可以用技术秘密予以保护的就不必申请专利,用符合技术秘密要求的方式予以保护即可。如确定要申请,则尽快办理申请手续,以免别人抢先申请。专利法规定有了发明构思和技术方案即可申请专利。我们建议最迟在制造生产模具之前申请专利。在获得专利权之前(至少在获得专利申请号之前)要尽量保密,如不要销售、展览、鉴定、宣传等,以免破坏其新颖性而前功尽弃。

20、申请专利要缴纳费用吗?有没有收费标准?听说费用可以减缓一部分,如何办理减缓手续?

根据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缴纳费用。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既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代办处面交,也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

专利申请费的标准是(指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费,不包括中介机构的代理费):

发明专利: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其他费用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缴纳以下有关费用: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前三年年费及80%的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前三年年费及60%的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前三年年费及60%的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办理减缓证明,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附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属实后即可免费出具费用减缓证明。

21、国内专利授权需要多长时间?是否可以加快?专利授权机关是哪个?

不同的专利授权时间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发明2-4年,实用新型8-12个月,外观设计3-9个月。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的话就不用等18个月以后公开,而是提出申请后3个月左右就可以公开了,公开以后就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加快审查速度及授权速度,从而缩短授权时间。当然是否提前公开要根据企业产品的营销战略确定,不能盲目图快。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加快审查:

(1)发明专利通过电子申请途径提交;

(2)已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可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的检索报告。

办理加快手续需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公函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

在我国,专利授权机关统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2、哪些领域不能授予专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早已存在的但尚未被认识的物质、物质的特性和物质运动的规律或现象的一种新认识;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判断以及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具备工业实用性;

(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用核裂变或者核聚变的方法获得的元素或者化合物;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23、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它包括:

(1)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其专利。

(2)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3)转让权。将专利转让给他人,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之间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的,还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专利权转让与实施许可不同,后者移转的是专利的使用权,前者移转的是专利的所有权,出让人丧失专利所有权,受让人称为新的专利权人。

(4)标识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24、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

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5、什么是设计人或发明人?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但可以是申请人),且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即不要求申请人(个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

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合作或委托发明创造。合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授权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26、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获得哪些奖励?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应当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与发明人、设计人对奖励和报酬的数额、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五千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二千元;

(2)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五,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一,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转让、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转让、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费用纳税后提取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作为报酬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对专利申请、转让、推广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27、什么是专利号?如何标注专利号和专利标识?

一项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即对申请人授予专利权并发给专利证书,专利证书上的编号就是专利号。

我国的专利号与申请号相同,并以2003年10月1日为界以不同方式标注。2003年10月1日以前由9位数字(八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效验码)组成,前两位表示申请年份,第三位表示专利种类(1表示发明,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后五位数字是当年内该专利申请的序号,小数点之后是计算机校验码(一位数字或者是英文字母X),如99100001.0。2003年10月1日以后由13位数字(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效验码)组成,前四位表示申请年份,第五位表示专利种类,后七位数字是当年内该专利申请的序号,小数点之后是计算机校验码,如200420000002.x。专利授权后,在专利申请号之前加“ZL”字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标识标注办法》规定,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再正确标上专利号。除上述内容之外,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在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系依照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28、哪些情况会导致专利权失效?失效的专利可以使用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导致专利权失效: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3)专利权期限届满的。

失效的专利不再受法律保护,其技术转化为公有技术,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使用。

29、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专利先后分别提出申请的,按下述方式处理。

在先申请尚未授权,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30、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一定是高新技术吗?

不一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只要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可。实际上有很多发明创造的技术难度并不大,历史上像别针、瓶盖、纽扣、椅子、等日常生活用品都曾被授予专利权,这些专利技术产业化后给专利发明人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因此,即使是普通老百姓,只要有好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专利。

3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吗?如何转让?专利转让(许可)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吗?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可以转让。专利权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当地专利代办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它方式的技术转移等,涉及到进出口,即与外国组织机构和个人有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利的转让(许可)费没有统一标准,通常由双方约定。一般来讲独占许可较普通许可收费高,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收费高,主要考虑市场因素及专利的稳定性,前景好的专利技术要价可以相对高一些。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把专利技术作为技术入股参与利润分红。

32、拿到专利证书后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按时交纳年费;

(2)应对无效宣告请求和强制许可请求;

(3)起诉侵犯专利权行为;

(4)专利的转让与使用许可;

(5)专利相关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同行竞争者研究进展情况;

以上事项均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33、购买专利技术主要要考虑哪些因素?

(1)专利本身的潜在经济价值及市场前景;

(2)投入与回报比率;

(3)专利是否有效及存活期;

(4)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

(6)是否有申请国际专利的必要等;

(7)相关技术的发展情况,尤其是竞争对手的发展动态等。

34、如何申请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

有两种途径:一是申请人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申报人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kaihef6uila.com/]专利申请补助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申报指南填写相关表格和资料。咨询电话:0731-88666851。

35.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销售第(1)项所述产品;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5)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

36.假冒专利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 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3)赔偿损失。

38、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的事实、理由;

(4)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5)当事人就该专利侵权纠纷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39、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一般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发现自己的专利遭遇他人侵权后,要注意收集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用户证明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自己的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导致的损失情况证明,或是侵权方销售侵权产品的所得的利润证明等。尤其是要注重收集侵权方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证据。

40、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依据?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41、发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举报投诉?长沙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

(1)前往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执法处举报投诉。

(2)拨打举报投诉热线12330(“12330”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置的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用号码);

(3)登陆长沙打击侵权假冒网,网址: http://www.cssdgz.cn/tsjb.jsp在线举报投诉;

(4)发送电子邮件至cs12330@sina.com;

(5)能够将举报信息传递至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其他方式。

长沙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电话是0731-12330-2。

42、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无奖励?

有。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规定,奖励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举报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经查证后由市行政执法部门或刑事司法机关予以立案并查处;

(2)依据所举报违法行为性质及危害程度,并结合举报信息的贡献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属于重案要案的举报投诉奖励500元,属于一般案件的举报投诉奖励200元。

(3)实行一案一奖制;两人以上联名举报,按一案进行奖励,举报人应确定一名代表人领取奖金并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4)举报案件调查中发现新违法行为或者新违法主体的,不再另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5)有其他专项奖励规定的,从其规定不重复奖励。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