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长沙核心竞争力,引领长沙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进城市国际化、城乡一体化、产业高端化、发展“两型”化、管理法治化,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根据总体思路,2011年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打击侵权制假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
1、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落实《长沙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合执法部门资源,把握重点保护内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和重点查处产品, 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力争在全国打出影响、树立样板,净化市场环境。
2、落实知识产权战略2011年推进计划。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制定《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2011年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实施情况自查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
3、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运用知识产权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专利申请补助网上申报系统,编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手册》,培育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企业5家。依托专利信息平台举办专利信息检索培训班,开展专利预警分析。
4、实施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推进工程。落实《长沙市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信息需求台账,倡导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深化银政战略合作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资本融合发展。
5、实施知识产权园区先导工程。支持园区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指导园区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根据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提供专利申请、质押融资、维权援助、信息利用等服务,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园区设立工作站开展一站式服务,打造知识产权集聚园区。
三、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专利执法保护
6、开展打击侵犯专利权专项行动。围绕高新技术、商贸流通、重要展会、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专利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 以高新技术、药品、食品、农业、生活与办公用品等为重点查处对象,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专利违法案件,加强专利侵权案件调处,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7、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与司法机关和公安、工商等部门互通互动、高效协作的长效机制。全面贯彻《长沙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进驻我市重要展会开展专利执法保护。
8、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完善中国(长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建设和内部运行机制,建好长沙12330微博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承办全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信息发布会议。
四、以强化宣传培训为抓手,努力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9、创新知识产权社会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打造长沙“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开展十佳发明人(代理人)评选活动。完善局政务网站功能,健全政务信息网络,扩大知识产权社会影响。
10、建好领导干部宣传阵地。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师资为依托,成立知识产权研究所,建立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继续办好《知识产权动态》。
11、深化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总结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经验,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举办一期中小学校校长知识产权培训班,抓好第二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工作,打造长沙知识产权教育品牌特色。
五、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局系统自身建设
12、推进局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局机关全员绩效考核,提高局机关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市文明标兵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13、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专利委托执法试点。制定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办法,推进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
14、做好“两帮两促”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长沙市南方自动化电气设备总厂、湖南顶力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科达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经济发展,锻炼干部队伍。
主题词:知识产权 工作要点 2011年 通知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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