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长沙市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发展,着力构建创新型长沙,根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长政发〔2014〕31号),结合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长沙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战略目标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融合,把长沙打造成为自主创新的高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洼地。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良、运用成效更加显著、创新能力更加突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城市前列。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滥用知识产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心明显提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和司法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案件司法审理期限缩短1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社会效益显现,维权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软件正版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加凸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进一步健全,转化运用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40%以上;版权产业增加值年增长20%以上;已注册地理标志的产品市场销售额逐年提高。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速10%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拥有有效注册商标超过80000件、中国驰名商标突破120件、湖南省著名商标超过1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超过15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超过150件;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数年增长15%以上;植物新品种的授权量年增长5%以上;公开批准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明显增加。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宏观管理能力显著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基本建立;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护航创新发展行动。顺应创新发展要求,突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营造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坚持主动查处与投诉受理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同推进,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侵权多发地区积极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逐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充实基层、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立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侵权判定咨询与纠纷快速调解工作。加强执法协作,建立执法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扎实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国家级园区知识产权非诉快速调处机制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开展经侦基础理论研究,创新知识产权侦查模式,提升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刑事研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等相关专业知识补充机制和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提升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试点区、县(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跨区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机制。积极探索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多元调解方式。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以中国(长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基础,建立专门的维权援助公益机构,统一受理全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申请。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等智力援助。对本市无力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中小微企业,涉及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给予经费资助,并逐年提高资助标准。探索搭建境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服务平台。指导外向型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预警,进一步完善《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境外维权指引》和《长沙市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指引》。 4.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示范市场。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动态监管制度,探索在部分专业市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巡查办公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等新型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快速反应协作机制。支持专业市场通过行业协会调解、仲裁机构仲裁等方式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二)助推经济转型行动。做好创造与运用文章,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逐步形成多点支撑的战略性新型产业集群,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1.实施企业成长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将创新成果权利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布局能力,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以贯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为主要内容,推动全市50家企业完成贯标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帮助500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大发明专利申请力度,推动企业形成一批拥有专利技术的新产品。 2.实施专利导航预警工程。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服务,增强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聚焦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发布重点领域、高端装备产业和新材料专利导航研究报告。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开展系列重要技术领域的专利预警。发布汽车、起重机专利预警研究报告,指导企业重点对疫苗、基因工程、诊断试剂专利布局,编印汽车CVT、碰撞安全重要专利汇编。 3.实施专利转化转移工程。继续开展企业优秀专利转化项目实施活动,指导园区建立企业专利转化资助机制,发挥园区孵化器作用,推动工程机械、汽车、食品、电子信息等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建立高效科研院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研究并发布驻长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状况报告,依托湖南省大学科技园以及长沙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载体开展专利运营活动。 4.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深入开展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版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资讯等产业成为版权密集的产业集群。支持示范园区、优势培育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园区、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作品登记业务范围,确保版权登记数量快速增长。适时发布《长沙版权产业报告》。 5.实施商标品牌工程。工商、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互通地理标志申请注册、植物新品种授权等信息,推进商标注册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和实施品牌战略,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老字号品牌。推动品牌国际化,多渠道鼓励市场主体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市场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加快国际化进程。 6.实施知识产权助农工程。加强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与运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价值评估、交易、转化、托管、融资等增值服务。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以杂交水稻为重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引导育种研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创造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10家种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三)支撑事业发展行动。遵循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规律,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保障服务机制。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围绕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专利、版权、商标管理职能,探索建立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集聚市、区县两级优势资源,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2.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国家专利技术(长沙)展示交易中心功能,建成功能齐备、形式多样、运作高效的国际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扩充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建成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以创意文化产品、电视节目版权交易等为服务重点,搭建版权价值评估和交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实施“金桥工程”,积极开展专利、商标、版权许可质押服务,着力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3.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培训、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业务,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创优建设和品牌建设。通过政府优先购买优秀、品牌中介服务的方式,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4.加快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责任人纳入“黑名单”,降低或者撤销经营资质、吊销证照,限制市场准入资格。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表彰奖励等信息,发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规范指南,促进代理服务业良性竞争。 5.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五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长沙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考试重要内容,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分层次、分批次、全免费举行企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和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定期发布《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一次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的重大事项。市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的领导,定期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形成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良好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强化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围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不断完善《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暂行)》、《长沙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实施办法(暂行)》、《长沙市知识产权资助办法》、《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和补助管理办法》、《长沙市关于促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构建推动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保障体系。各区县、各部门在出台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
3.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建立一支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将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纳入《长沙市引进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计划》,每年引进5至10名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和聘任100名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律师和知识产权代理人组成长沙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为全市企业、权利人、相关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援助。
4.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市财政安排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发展资金每年不低于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0.12%,并建立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各区、县(市)要比照市财政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增加知识产权投入。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5.加强监督检查。市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切实加强对相关单位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定期发布检查评估报告。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行动计划的部署,制定相应行动计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具体责任人,每年定期向市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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